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0000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全本公示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现将《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0000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于1999年申报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项目,该项目选址于珠海市前山鹅槽山翠屏路南侧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仓库及回收场地,经营面积约6001.2㎡,年拆解报废汽车约300辆/年。该项目已于2002年6月11日取得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珠环建表[2002]083号)。项目运营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该项目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该项目于2010年8月31日通过了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珠环验表[2010]13号),并于2019年12月12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400192525257L001R。
由于市场的需求,现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350万元建设“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0000辆扩建项目”,本项目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0000辆。现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同舟同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该任务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并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排污状况进行了资料调研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0000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4、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前山鹅槽山翠屏路南侧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邮箱:zhlyee0605@163.com
(报告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mBeZIw8wGtmlLwRVtPOsg 提取码:yt8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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